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

自由作家 - 浙江卷 by:樹

“新晋作家许美美被曝出版淫秽色情书籍,涉案金额高达40万元人民币,据记者了解,该作家早年于论坛发表文章后取得网络小众知名度,后被出版社相中后,继续发表并出版涉嫌淫秽色情低级趣味的书籍,法院一审判决作家许美美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25万元,没收其非法所得财款,本台记者报道。”我刚打开电视就看到这篇新闻报道,没想到我作为实习记者的第一篇报道就引起这么大的关注。我走进厨房,拿起果酱抹在面包上,边吃早餐边刷着热搜榜上的这条新闻,底下的评论引起我的注意。


网友A:罪不至此啊!


网友B:看过美美的文章的人都知道她根本就没写什么暴露的色情文字,我不知道是怎么评判的,我只替美美不服。


看到这里我不禁困惑了,许美美的小说既然没有淫秽色情又怎么会被举报入狱呢?我就着果酱把最后一点面包吃完来到电视台继续我的工作。


“小翻啊,”刚进办公室,我们组的琳姐就喊着我的名字,“这次新闻报道写得不错,引起轰动,下次可要再接再厉啊!”我朝她一笑:“都是琳姐安排得好,我就写了个稿子而已。”琳姐听我这样说,笑得更加开心了。我回到座位上,看着许美美的个人档案,瞥到了她的代表作——《浅浅》,我心中不下好奇,这样一个简单的名字竟然是色情书籍吗?我打开浏览器,轻轻敲下了那两个字,准备下载到手机里看看。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时间,在地铁上索然无味的我打开了那一本《浅浅》,本来还以为会是什么劲爆的色情描写,但简略翻阅了几章之后,发现并没有什么艳俗的场景啊,只是一本简单的青春文学,但为什么就涉及色情了呢?在编写新闻稿之前,我并没有去认真阅读过她的出版书籍,我不甘心,搜索了一下这本书到底是哪个章节涉嫌低级趣味,顺着网上的指引我把书翻到了倒数第二章——烈火


手指上仿佛烈火丛生,一步步点燃了他的身体,就像野火顺着山脊燃烧,一路上的花草树木都被燃尽,只剩业业熊火与足以灼烧人的温度。他的手由北而南下,指尖划过惊起湖水的一阵涟漪······


看到这里我缓缓放下了手机,极其隐晦的描写,通篇不见一个色情之辞,这样的书籍竟被判决有罪。似乎不是色情让美美入狱,而是她撰写的是两个男人的爱情故事。但这样也太过分了,我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编写了早上的新闻稿,多愚蠢的行径。


于是我决定去到暂扣她的地方,向她查问清楚。


向门口的人员亮出我的记者证之后就来到了询问室。她还是像之前一样面带微笑,轻声道:“还有什么要问的吗?”我却不敢看她的眼睛,只默默打开手机翻出烈火那一章递到她面前:“这是这本书里最明显的地方吗?”她接过手机笑道:“对呀,这时候是他们已经历经患难表达爱意的时候了,你觉得怎么样?”“不可否认,确实写得很好,但就这样被判刑你不难过吗?”她嘴角的笑意消散,耳鬓的一缕头发遮住了她的眼睛:“难过啊,明明只是同样的爱情,我却因此入狱,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我总觉得我们其实是很自由的,实则不然······”我的内心不禁刺痛,不正是有这样的读者需要才诞生这样的文学吗?我羞赧道:“对不起,我会再重新编写新闻稿的,你是对的,我们应该是自由的。”


几天后,电视里传来温柔女声。


“本报消息,年轻作家许美美因编写涉嫌色情书籍出版获刑的新闻报道遭众多网友投诉,要求进行二审,本报将持续跟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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